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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
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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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我县农机深松整地等方面工作。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 2019 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

2019年度农机深松整地技术(以下简称农机深松)作业任务112万亩。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制定下发的《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要求,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文件(吉农计财发【2019】8号),结合我县实际,2019年农机深松任务具体落实在22个乡镇及洼中高农场。

(二)质量要求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于秋季、苗期或结合春整地进行,深松作业的深度不得低于25厘米;享受补助的仅限于秋季进行的农机深松作业,深度须在30厘米以上。根据耕地条件鼓励增加深松深度,打破犁底层。深松后各深松沟间距基本均匀,无明显漏松、深浅不一现象。所用作业机具须通过相关部门鉴定的合格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提倡深松机具配置碎土、弥平部件,以提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逐步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

二、补助对象

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服务的提供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直接从事农机深松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优先安排获得国家和省级农机示范社称号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助标准

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补助资金1039万元,2018年结余233万元,共计1272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补助标准为每亩25元。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手续齐全、公示无异议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四、实施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调度总结

农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扎实落实和组织实施。同时,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责成农机主管部门及时调度统计,上报情况,按规定时限将实施方案、备案表、执行进度、总结及绩效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农安县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刘生贵 农安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易宝庆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农安县农业农村局

李希隆 农安县财政局
(二)资金及作业任务使用调整

原则上当年资金当年使用,当年未用完的资金可滚动至下年度继续使用,下年仍未用完的,资金按照结余结转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农机深松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将根据机具情况和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任务指标全县动态统筹管理,按照作业进度分次、适时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农机站要与农机作业者签订作业协议(附件),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农机深松整地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五、监管措施

(一)强化信息化监测技术推进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今年农机深松整地补助作业继续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即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整地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二)强化绩效管理。

严格依据省里下发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方案,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三)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资金管理。

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涉及面广,各乡镇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合理分配作业任务,确定补助对象,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补助对象、承包耕地农民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县级农机、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 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协议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农安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协议

(参考样本)

甲方: 乡(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乙方(农机作业者):

为确保机械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真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于2019年 日至 日期间,在本县范围内的 乡(镇), 村、

,开展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作业服务。

2、乙方自愿申请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申请深松作业任务指标 亩,申请安装新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台套,旧设备标定 台套。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并符合县里相关要求,乙方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农机站申请安装标定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及时申请任务指标,服从乡镇农机站监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操作。

3、乙方保证深松深度须在30厘米以上,无明显漏松、深浅不一现象。乙方在监测设备安装标定后,作业部件不可人为调整和改动。标定过程就是确定深松深度的过程,标定后对作业部件调整或改动,就改变了深松作业深度,深松深度达不到标准,涉嫌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一经发现,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机车要停止作业,要与监测设备服务商联系,故障排除后再进行作业,否则发生数据不上传等情况,后果自负。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背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的行为发生。

4、建议乙方在作业前要与地主签订协议,乙方在深松作业前一定要征得地主同意后方可进行深松作业。应区分保护性耕作宽窄行和传统正常垄,必须符合农艺要求。应根据土壤硬度和黏重程度,深松机具可配置碎土、弥平部件,以提高深松作业质量。如果发生起阀块等不利于春季耕种作业等争议和纠纷,以及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中发

生的任何纠纷事件,乙方应主动与地主协商解决,与农机部门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无关。

5、甲方负责操作乡镇级远程电子监测系统账户,乙方负责操作合作社级远程电子监测系统账户。

6、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人为违约。

7、其它约定: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乡镇责任部门留存复印件备份。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甲方(盖章):            2019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盖章):           2019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电话:

鉴证方(村委会盖章):        2019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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