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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全省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申报全省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 2007-12-15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农委、农机(农业)局:
  近年来,我省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强力拉动下,经过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典型,表彰先进,省局决定开展全省水稻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表彰活动(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一)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政府支持。申报单位所在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能够以政府名义召开现场会或工作会议等,推动此项技术的发展;2006~2007年度曾拨付专项工作经费或推广补助资金,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农机主管部门把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作为整个农机工作、特别是购机补贴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保证了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2.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申报单位采取了鲜明具体、扎实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工作措施,并结合本地自然和实际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本县域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水稻插秧和收获机械保有量较2005年增长10%以上,作业水平分别提高10%和20%以上。

  3.目标明确,服务周到。申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总体工作部署,明确推广与补贴工作重点和方向,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推广工作目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素质高,能够准确把握、正确宣传贯彻国家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并做到家喻户晓;为购机户提供选型帮助,热情搞好技术宣传与培训工作,并深入农户、田间指导作业生产和技术服务,为农民排忧解难。

  4.主动协调,规范操作。申报单位主动协调省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补贴机具供应商等相关单位与部门,争取政策与工作支持,确保水稻插秧与收获机械推广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积极组织引导农机户进行跨区作业生产,规范跨区作业管理秩序,有效推进了当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化发展进程。

  5.机艺结合,促进推广。在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中,注重农机农艺技术结合,特别是在育苗播种环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引进或研制经济适用机具设备,确保培育出适合机械插秧的标准化秧苗,有利地促进了本地及周边区域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能够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积极宣传和饯行发展农机化、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思想和购机补贴政策,并得到本单位及广大农民的认可与欢迎。

  2.了解水稻生产农艺技术,熟悉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与机具,是本单位、本系统公认的业务技术骨干。

  3.在推广水稻育秧、机械插秧、机械收获等关键作业环节中,指导、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成绩显著,受到单位领导、同行和农民的广泛赞誉,且在本县域、本系统和农民中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

  4.在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中,发表技术或科普文章2篇以上,编写培训教材1部以上,主讲技术培训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场次不少于20场,直接受训人数500人次以上,并在水田机具推广普及和提高本县域机械化作业水平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5.在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中,特别是在育苗播种环节机具设备的推广中,能积极引进或亲自研制经济适用的育苗播种机具设备,以确保培育出适合机械插秧的标准化秧苗,对促进本区域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具体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近两年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总结,并附典型及经验交流材料,供会议交流;

  (二)按照申报条件和指标额度严格把关,做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申报工作;

  (三)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经验交流材料及申报表于12月30日前报到吉林水田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并附文字材料电子版(要求以Microsoft Word格式排版, A4纸打印,上边距3cm,下、左、右边距2.5cm,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正文仿宋小三号,1.5倍行距)。

  联系单位:吉林水田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邹世丽、侯国防      电  话:0431-87990467
  E-mail:shuitianzhan@yahoo.com.cn

  附 件:1、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先进单位申报表
      3、水稻育插秧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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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农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地 址:农安县兴华路2956号
电 话:0431-83262576
Email:892975799@qq.com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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