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安县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公示
深入贯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开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和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通知精神,按照《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吉农办机发【2023】31号)文件要求,按照农安县《关于继续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农机字【2023】97号)要求,继续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工作,经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综合评比确认2025年度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公示名单如下:农安县长军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安县兆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431-83262576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2025年12月4日